国家发改委官网近日公布《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的是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改善长江水质,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长江经济带是我国重要的粮油、畜禽和水产品等主产区,也是经济和人口相对集中、河流水系比较发达的区域。”《意见》称,由于资源开发强度大、生产经营方式不合理、历史欠账多等原因,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仍是长江水体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意见》提出到2020年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并列出了具体治理目标。例如,农田污染治理方面,要求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养殖污染治理方面,要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面,要求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此外,《意见》还明确,将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沿线,丹江口库区、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等重大工程区域,鄱阳湖、洞庭湖、洱海、滇池、巢湖、太湖和千岛湖等汇水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作为重点治理区域,以县为单位集中连片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全覆盖、“拉网式”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