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调整黄大豆1号合约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包装方式,修改后的规则自A2005合约开始施行。
据通知,此次对黄大豆1号合约交割质量标准的调整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调整交割质量标准,增加粗蛋白质含量指标。将粗蛋白质含量≥36%且<37%的大豆作为基准品;对粗蛋白质含量≥35%且<36%和≥34%且<35%的大豆分别设置80元/吨贴水和160元/吨贴水;对粗蛋白质含量≥37%的大豆设置30元/吨升水;不允许粗蛋白质含量<34%的大豆参与交割。二是提高储存品质指标要求。提高入库、出库粗脂肪酸值和蛋白质溶解比率的要求,粗脂肪酸值入库由3.5调整至1,出库由5调整至2.5,蛋白质溶解比率入库由75%提高至80%,出库由60%提高至65%。三是增加过4.0mm长口筛且合格率≥95%的过筛要求。同时,对黄大豆1号交割包装方式进行了调整,取消麻袋包装,只允许散粮交割。
据介绍,近年来,大豆产业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进口转基因大豆替代国产大豆成为压榨主流产品,国产大豆主要用于食用,原黄大豆1号合约与现货实际不适应,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黄大豆1号市场功能的充分发挥。此次交割质量标准调整后,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将更加贴近现货市场需求,由之前只注重产品外观变为同时注重粗蛋白质含量等内在品质,从而可剔除储存时间较长、品质较差的大豆,使期货价格更准确反映现货需求,改善期货与现货价格收敛性。
我们了解到,为使黄大豆1号合约规则充分贴合现货市场,大商所多次深入大豆产销地区,征求了176家客户和会员单位的意见,收集分析大豆品质质检报告300余份,最终形成了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