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要求各地对药用野生植物及其原生地进行全面调查、监测和评估,摸清野外资源种类、数量、面积、分布、生态状况和主要受威胁因素,建立健全资源档案。各地要加强资源巡护,监测生态环境变化等对药用野生植物生长的影响,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挖药用野生植物行为,对资源量急剧下降的物种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根据《通知》要求,福建省将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在药用野生植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以及珍稀濒危药用野生植物原生地,依法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等自然保护地,设立保护标志,向社会公告保护地区域范围、保护措施,警示公众依法保护药用野生植物资源。福建省还将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药用野生植物种质资源就地、迁地、近地、离体保护,系统开展种质资源的采集、整理、保存、研究等工作,并鼓励和支持开展珍稀濒危药用植物回归自然工作,促进其野外资源的恢复与增长。
福建省林业局将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大力扶持发展资源紧缺中药材种植业,推动药用植物利用由野外资源为主向人工栽培为主的战略性转变。通过科研人员解决人工育种和栽培的关键技术,推动种质资源圃、采种园圃和种苗繁育基地的规范化建设。各级林业部门加强对种植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推广成熟的种植技术和标准,督促、引导依法开展野外引种工作,严厉制止、依法打击无序掠夺性采挖、移植野生药用植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