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认定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北京聚兰兴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75家单位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经县市申请、省级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国家林草局日前公布了7家以县为单位的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168家以经营主体为单位的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此次评选对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县,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占比在50%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予以重点倾斜。对以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为主建设的林下经济基地予以适当倾斜。
国家林草局要求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加大指导力度,创新发展模式,完善制度和标准体系,不断提升示范基地建设水平,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完善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科技推广、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宣传、仓储物流等方面加大对示范基地的扶持力度,落实“放管服”有关规定,做好示范基地服务和政策保障工作,大力宣传示范基地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国家林草局将加强示范基地动态管理,制定出台示范基地质量评定标准。各地应依据质量评定标准,结合当地林下经济发展实际,在生态保护、清洁生产、发展能力、科技支撑、内部控制、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加强指导,强化示范基地管理,做到能进能出,实现示范基地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