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运销旺季,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畜牧局采取“四加强”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局网站发布信息、发送科技飞信、印发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向养殖户、生猪贩运户、奶站、饲料及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等发放《兽用处方药宣传手册》、《瘦肉精案事件宣传手册》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资料,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至目前,共发放资料1300余份,发布科技飞信36条次,网站发布12次。
二是加强检疫监管。强化基层畜牧中心所及驻场检疫员管理制度,与全县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50家生猪规模养殖场签订了产地检疫承诺书、协议书和报检计划,督促其按照规定报检,全县生猪产地检疫率明显提高。
三是加强畜牧兽医执法。严格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假劣、违禁饲料兽药和经营屠宰病死畜禽等行为,做到有案必查必纠,扩大执法的震慑作用。11月份,共查办案件4起,结案4起。
四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合公安等部门,对违法违规养殖、出售、运输、屠宰、销售等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11月份,共联合执法办案2起,有效维护了我县畜牧业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