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对2012年2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粮食法(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在就修改后的《粮食法(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稳定现有耕地面积;
送审稿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原则,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稳定现有耕地面积;坚持以确保产能为核心,实施地力培肥、土壤改良、养分平衡、耕地修复等措施,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建立农业灌溉水源和设施占用补偿制度,推广节水灌溉,发展节水型农业,鼓励和支持非灌溉粮食作物生产,提高粮食生产用水保障能力和使用效率;对水土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调整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休养生息。国家建立健全粮食生产补贴、奖励制度,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价格支持制度,逐步建立粮食目标价格制度,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稳定提高农民种粮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