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发展蔬菜合作社太好了,县上不但派人上门提供免费技术指导服务,而且蔬菜销售、产品认证还能领到补贴,这下明年我们合作社搞蔬菜规模生产经营的底气就更足喽。”新疆博湖县富民蔬菜合作社负责人陈华丽高兴地说道着。
据了解,2014年,博湖县对农民蔬菜合作社规模经营及农产品质量认证给予补助,蔬菜销售达到2000吨以上,每吨给予5元补助,在库尔勒市设立蔬菜直销店,每家给予5000元补助,在博湖县城设立蔬菜直销店,每家给予2000元补助,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2014年申报和认证成功,每个品种补助1000元,每个基地补贴3000元。
11月下旬,经博湖县农业、财政、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核查、验收、公示,农民已通过财政“一卡通”的方式喜领到补贴资金39.215万元,其中:销售蔬菜70030吨,补贴金额35.515万元;在库尔勒市设立蔬菜直销店1家,补贴金额0.5万元;无公害蔬菜认证品种20个,补贴金额2万元;蔬菜基地认证4个,补贴金额1.2万元。
同时,为确保补贴资金准确、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博湖县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统一补贴范围、统一补贴时限、统一补贴标准、统一发放程序、统一补贴形式的“五统一”工作机制,按照“谁生产、谁受益”的原则和“不漏报、不虚报”的要求,严格落实补贴资金专户管理、村级公示、“一卡通”发放、登记造册等各项制度,完善具体操作办法,加强农业、财政、发改、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抽查和核对,确保补贴程序规范透明,全程实施阳光作业,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