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兽药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兽药市场有序发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3月份以来我县采取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兽药市场的监管。
一、全面贯彻《兽药管理条例》。积极推进兽药GMP管理,《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的实施,认真执行GSP兽药经营许可制度。并和兽药经营门市部签订《兽药经营企业承诺书》。
二、督促养殖场(户)健全用药台帐,实现可追溯管理。要求全县所有养殖场(户)建立兽药、饲料添加剂购进台帐和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台帐,并监督记录真实、完整,实现兽药等投入品可追溯管理。
三、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兽药经营资质的清理活动,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兽药及经营人用药的违法行为。二是组织开展兽药供销渠道专项整治,严厉监管进出货渠道,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并按规范填写。三加强动物诊疗机构和养殖环节兽药使用的监管,严禁使用农业部第193号公告和第560号文公告的明令禁止的违禁药品,并印发宣传资料200份,与规模养殖场签订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