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惠山区检察院举行打击危害民生民利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惠山区检察机关近3年来在促进社会管理,服务民生民利方面办理的10件典型案例,其中有5例和食品安全有关。
2011年以来,惠山区检察院先后办理了制售“假牛肉”案件、制售“病死猪肉”案件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起46人,查办食品监管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件2人,其中“高某等12人生产、销售假牛肉案”“孙某玩忽职守案”“濮某生产、销售假牛肉案”“丁某等15人销售病死猪肉案”“林某等5人假酱油案”五起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被通报。
2007年7月至2011年,高某购入母猪肉后,先后雇佣王某等多人为帮工,在惠山区钱桥街道惠钱路开设作坊将母猪肉染色加香精制成假牛肉,销售至无锡天鹏食品城、新区曹安市场等地。案发后,主犯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80万元,其余同犯也相继获刑。 惠山区工商局某分局监管三组的负责人孙某,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高某等三家无营业执照生产假牛肉的经营户一直未被查处、取缔,孙某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13年2月17日,一伙销售病死猪肉的黑心商贩丁某等15人,被法院一审以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9个月不等刑罚,其中单个罚金最高达20万元。
昨天,惠山区检察院还通报了“覃山(化名)、覃海(化名)QQ诈骗案”等新型网络诈骗案件。2013年7月,覃山与覃海合谋利用木马盗取他人信息实施诈骗。7月12日晚,覃海利用覃山提供的木马程序盗取了一网民的QQ号码和密码后,通过该QQ账号冒用这名网民的身份以借钱的名义从被害人刘某某处分两次骗得人民币7.6万元。案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覃山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千元;判处覃海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千元。
“近年来,我们办理的网络诈骗类案件呈上升趋势,仅2013年上半年,公安机关在无锡职教园区立案侦查刑事案件100起中有45起是网络诈骗类案件,同比增长220%。”惠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说,有别于传统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中80后占到90%,他们往往利用个人电脑、手机网络防护薄弱的特点,利用黑客手段窃取信息进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