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都市报讯(记者杨露怡)花1700多元购买的保健食品不仅没有“QS”标志,更找不到国家正规认可的保健品专用标识“蓝帽子”,昨日,记者从贵阳市工商部门获悉,在云岩区消协的协调下,购买到“崴”货的消费者陈先生获得了商家全额退款的1714元和赔偿3286元。
据了解,近日,陈先生在贵阳一家大药房花1714元购买了某品牌保健食品,然而当他把保健品拿回家,并进行仔细检查时却发现,这种保健食品的包装盒上既找不到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认证的“蓝帽”标识,也没有最基本的“QS”等标志。
认为产品存在问题的陈先生随即找到药房负责人,要求对方退还他购买保健品的1714元,同时进行相应赔偿,但药房负责人只同意退还购货款1714元,拒绝赔偿,陈先生只得来到云岩区消协投诉。消协根据调查结果,认为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药房出售无“蓝帽”、“QS”标志的保健食品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因此药房理当退款并作出相应赔偿,最后该药房因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被交由当地工商部门处理,同时全额退还了陈先生购买保健品的1714元,再赔偿3286元,共计退赔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