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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洛冬春蔬菜储备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一周消费量

   日期:2017-11-14     来源:聚农网    作者:jn720_zx    浏览:143    

  11月12日,省发改委、省商务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郑州市、洛阳市冬春蔬菜储备规模应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5~7天的消费量。

 

  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是“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北方大城市蔬菜保供稳价的重要手段,郑州市、洛阳市是我省实施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重点城市。《通知》指出,近期即将进入冬季大路菜集中上市期,郑州市、洛阳市要抓紧制订收储方案,因地制宜确定储备品种、储备规模、收储方式、补贴标准、投放时机和价格、投放网络和渠道等,及时开展收储工作。要加强蔬菜产销形势分析和市场价格监测,确保在大路菜集中上市期按质按量完成收储,避免因集中上市导致价格过度下跌。除落实1212储备外,郑州市、洛阳市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更多地通过市场手段增加冬春季节蔬菜供应量,如发展以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骨干流通企业为依托的蔬菜保供稳价体系,配合冬春蔬菜储备投放增加特定时段的市场吞吐规模,提高市场调控力度等。

 

  《通知》要求,我省未建立蔬菜储备的省辖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沟通协调,努力保障2018年元旦、春节和灾害天气期间城市蔬菜市场平稳运行。建议有条件的省辖市也要相应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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