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建筑物消防员(消防中控)培训班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3-02-03-04),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建立消防民政有色金属航空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劳社厅函[2007]113号)和《关于印发第十七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1号)精神,中科仁教学点即日起展开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开始面向社会招生,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简介:
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5个等级(技师相当于工程师、高级技师相当于高级工程师),参加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鉴定考试合格人员,将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同时,具备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岗位、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维护岗位的上岗资格。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培训与鉴定必须分离的原则要求,培训结业后由清华消防研究所北京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颁发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培训结业证(作为培训依据),并负责组织持此证书的人员在北京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需另交纳鉴定费50元/人)。鉴定考试合格人员将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从事和即将从事消防安全工作,并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年龄宜为18-65岁,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三、培训内容:
消防控制室监控、消防安全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采用中国消防协会统一编写教学讲义、习题集)。
四、就业前景:
持有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可以在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推荐工作。
五、课时安排:
1、消防员职业资格(初级)培训班:校内外共计240学时包含理论加实操 2、消防员职业资格(中级)培训班:校内外共计200学时包含理论加实操 注:直接报考中级学生,需提供工作6年证明信,或原老证超过四年可直接升中级。
六、收费标准:
(1)统一收国家鉴定考试报名费:初级260元/人,中级,320元/人。
(2)其他相关费用合计:60元(包含:午餐费、照相费、辅导教材费、学生卡工本费)
(3)消防员职业资格(初级)培训班合计:2620元/人(含教材、上机操作、模拟考试、结业证)。
(4)消防员职业资格(中级)培训班合计:3280元/人(含教材、上机操作、模拟考试、结业证)
七、报名时间 :
常年招生,每期40人/班,额满为止 ,请提前报名交材料。
消
八、招生及联系方式 :
学校网址:www.peixun100.com www.zkredu.cn
海淀校区(中关村南大街国家图书馆) 010-62529540/62656330
知春路校区(知春路22号院国鹏大厦) 010-62633382/6263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