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蹄疫病毒目前已知有七个主型,即:A、O、C,南非(SAT)1、2、3和亚洲I型,每个主型又有许多亚型,现已鉴定的亚型就有60多种。亚洲地区主要有A型、0型及亚洲I型。
本病以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两种方式传播。传染途径主要是消化道,其次为损伤的皮肤和粘膜,经呼吸道也易感染,空气可成为重要的传播媒介。
病初家畜出现呆滞,无食欲,高烧及发抖。尔后嘴唇不断张合、流涎,站立不稳,有踢踏动作。病理变化特征为鼻镜、口腔、齿颧、舌、蹄冠、蹄叉。蹄睡及乳房(主要是哺乳母猪)形成水泡和溃烂,病畜跛行,喜卧;怀孕后易流产;幼畜可因肠炎和心肌炎死亡,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又因人也可以感染本病,故在公共卫生上有重要意义。基于此,口蹄疫为各国所重视,成为国际检疫对象。
本病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治疗只能减缓症状,并不能防止本病的传播。因此预防显得尤其重要。口蹄疫在防治上应本着“早、快、严、小”的原则,采用以下五个强制防疫措施。
1.强制扑灭疫情,严防疫点扩大。一旦发现疫情应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病料冰泡皮或水泡液)送有关单位确诊、定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否则依法严肃处理。划定疫区,严格封锁。疫点要封死,人、畜、畜产品及其用具等都不能出入,查明传染源。按照要求立即扑杀所有病畜和同群畜,并一律焚烧深埋;对受污染的场所和用具等彻底消毒;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易感家畜立即注射相应型的口蹄疫灭活疫苗。
2.实行强制免疫,严防疫情发生。强制免疫即依照国家法律辉定强制免疫接种,应用国家指定疫苗,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和预防注射操作规程,在规定的范围内,对牲畜实行口蹄疫疫苗强制免疫接种。应大力推行免疫证制度,做到一畜一针一证,证随畜走。
3,依法强制检疫,严防疫病传出。要建立严格的报检制度,狠抓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的落实,切实做到病畜、病害产品不出村,不出厂(场)。
4.实施强制堵截,严防疫病传人。调入境内的牲畜必须具有非疫区证、免疫证和产地检疫证。并经临床详细检查,无疫方可流通。无证必须进行补检、补注、补证,并隔离观察一周,无疫方可流通。 5.依法强制消毒,严防病原传播。对运载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实施强制消毒;对生产、经营场所实施定期消毒;对疫点实施临时紧急消毒;严格消毒药的使用管理,以确保消毒效果。
实践证明,只有高度重视,提高预防密度,严把检疫关,才能有效地预防口蹄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