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三证”号国产农药必须有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或生产批准证书号)及执行标准号,进口农药只需有效登记号即可。
3、净容量(或净量)通常以公斤(kg)、升(L)、克(g)、毫升(ml)表示。
4、生产单位需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代理商、经销单位不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等。
5、农药类别各类农药标签下方均须加一条与底边平行的、不褪色的标志带表示不同类别的农药。除草料—绿色、杀虫剂—红色、杀菌剂—黑色、植物生长调节剂—深黄色、杀鼠剂—蓝色,卫生杀虫剂除外。
6、使用说明所有农药须按批准登记的适用范围和防治对象简述相应的适用时期、用药量和方法,并需明确限制使用的范围等。
7、毒性标志凡是农药均是有毒的,农药标签均应有鲜明的标志并用红字标明该产品的毒性,即使农药毒性很低也不能标明无毒或为无毒级。
8、注意事项应注明该产品中毒症状和急救措施 ;安全警句;安全间隔期(即最后一次施药时间距作物收获时的天数);贮存运输特殊要求等。
9、质量保证期也叫有效日期或保质期,农药的保质期一般从生产日期算起为二年,产品必须注明生产日期或批号以及保质期或有效日期(或失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