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果树生长过程中,因喷洒农药不当,便会造成果树药害,如不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轻者影响果树正常生长,造成减产减收;重者导致果树死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常见药害症状芽部药害果树发芽推迟,不能正常发芽,严重时部分芽变黑枯死。特别是核果类桃、杏等树种容易发生。
叶部药害
药后1-2天,叶面出现圆形或不规则形红色药斑。叶尖、叶缘变褐干枯,严重的全叶焦枯脱落。药后5-7天。叶片部分不规则变黄。严重的全叶变黄脱落。
果实药害
药后3-5天,幼果果面出现红色或褐色小点斑。随果实发育膨大成圆形斑,但一般不脱落。有的药后7-10天,幼果大量脱落,严重的全树落光。7-8月份果面因出现铁锈色或“波尔多”药斑,红果变成“花脸”果,严重的影响果品等级。
枝干药害
从地面沿树干向上树体韧皮部变褐,严重的延伸到2-3年生枝。5-7天后严重的全树叶片变黄脱落或干焦在树上;轻的部分主枝变黄枯死,部分受害轻的树,还能长出新叶。药害发生的原因药害发生的原因主要与农药的质量、使用技术、果树种类和气候条件等因素有关。农药质量不合格,原药生产中有害杂质超过标准,农药一般保质期两年,生产保存时间长,有效成分分解成有害物质,不仅杀虫、杀菌效果差,还易出现药害;农药使用过量,包括浓度过高、重复喷药,也易造成药害;农药混用不当,同时施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农药,农药间相互发生化学变化,杀虫、杀菌效果低,还可发生药害;环境条件也是发生药害的重要原因,如喷波尔多液后,药液未干遇雨或气温过高等。
补救措施
灌水喷水
如发现早,应立即喷水冲洗受害植株,以稀释和洗掉粘附于叶面和枝干上的农药,降低树体内的农药含量。此项措施越早越及时效果则越好。若是土施呋喃丹颗粒剂等内吸药剂而引起药害,应及时采取排灌洗药的措施,即先对果园地表进行大水漫灌,再灌1-2次流动水,以洗去土壤中残留的农药。
喷药中和
如药害造成叶片白化时,可用粒状的50%腐殖酸钠(先用少量的水溶解)配成3000倍液进行叶面喷雾;或用同样方法将50%腐殖酸钠配成5000倍液进行灌溉,3-5天后叶片会逐渐转绿。如因波尔多液中的硫酸铜离子产生的药害可喷0.5%-1%的石灰水溶液来消除药毒;如因石硫合剂产生的药害,在水洗的基础上,再喷洒400-500米醋溶液,可减轻药害;使用乐果不当而引起的药害,可喷施200倍的硼砂液1-2次;若错用或过量使用有机磷、菊酯类、氨基甲酸酯类等农药造成的药害,可喷洒0.5%-1%的石灰水、洗衣粉溶液、肥皂水等,尤以喷洒碳酸氢铵碱性化肥溶液为佳,不仅有解毒作用,而且可以起到根外追肥。促进生长发育的效果。不管是喷洒碱性物质还是碱性化肥,一定要注意适量,以免浓度过大而加重药害。
及时追肥
果树遭受药害后,必须及时追肥(氮、磷、钾等化肥或稀薄的人粪尿),以促使受害果树尽快恢复长势,如药害为酸性农药造成,可撒施一些草木灰、生石灰,药害重的用1%漂白粉液进行叶面喷施。对碱性农药引起的药害,可追施硫酸铵等酸性化肥。无论何种药害,叶面喷施0.3%的尿素溶液加0.2%的磷酸二氢钾混合液,或用1000倍液植物动力2003喷施,每隔10-17天1次,连喷2-3次,均可减轻药害。注射清水在防治天牛、吉丁虫、木蠹蛾等钻蛀害虫时,困用药浓度过高而引起的药害,要立即自树干上虫孔处向树体注入大量清水,并使其向低处流,以稀释农药,如为酸性农药药害,在所注水液中加入适量的生石灰,可加速农药的分解。
中耕松土
果树受害后,要及时对园地进行中耕松土(深度11-15厘米),并对根干进行人工培土,适当增施磷、钾肥,以改善土壤的通透性,促使根系发育,增强果树自身的恢复能力。适量修剪。
果树受到药害后,要及时适量地进行修剪,剪除枯枝,摘除枯叶,防止枯死部分蔓延或受病菌侵染而引起病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