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耕地保有量621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927万亩,均高于国家下达目标数。”25日上午,湖南省耕地保护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省国资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孙敏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全国3%的耕地 生产全国6%的粮食
湖南是全国粮食主产省,以占全国3%的耕地,生产了全国6%的粮食,是全国5个粮食输出省之一,但人均耕地0.9亩,仅为全国人均耕地的59.2%,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五分之一。
孙敏表示,湖南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耕地和粮食安全。2008年、2013年,省长与各市州长两次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纳入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在国务院组织的历次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中,湖南均名列前茅。
建设用地审批中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报国务院审批。省本级每年储备补充耕地指标3万余亩,对长沙、湘潭等无法在当地实现占补平衡的市州实行易地补充,连续14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湖南开展了124个县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农户和地块。坚持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目前,全省耕地保有量621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927万亩,均高于国家下达目标数,确保湖南粮食产量稳定在600亿斤以上。
单位GDP建设用地规模下降幅度67.74%
湖南单位GDP建设用地规模由2005年的3226亩/亿元下降到2012年的1452亩/亿元,下降幅度67.74%,超过预定目标1.9个百分点,节约的土地规模相当于两个中等地级市本级建成区规模。
省政府先后下发《关于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三个文件,全面建立了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平均每年核减用地达到了1.6万亩。
2008-2013年出让土地面积年均增长14.38%,招拍挂方式出让比重达到93.10%,高于全国平均91.2%的水平。在全国率先推广土地网上挂牌交易,122个县市区网上挂牌交易平台实现全覆盖。
湖南建立了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约束,对供地率连续三年没有达标的,暂停用地审批受理。对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的开发区,每年安排4500亩用地计划指标予以奖励。此外还推广了一批新的节地模式,长沙市黎托片区成为全国三大节约集约用地改革创新试点之一,武冈、汨罗、望城、隆回等9个县(市)相继被评为国家级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2020年前完成3316万亩高标准农田任务
根据国家安排,湖南在2020年前要完成331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单位GDP建设用地消耗下降31%。
在耕地保护与建设方面,落实各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年度考核和离任审计,科学划定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控建设占用耕地,加强规划管理,建设项目主动避让基本农田。严格审批受理,涉及基本农田的,一律报国务院审批。
节约集约用地方面,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除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区位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外,禁止涉及占用水田的调规。组织开展第四轮开发园区(含省级工业集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启动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确定为全国土地日。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把‘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上升为基本国策。”孙敏表示,“我们呼吁全社会更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