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赣州市加快推进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我市到2018年达到“2265”的目标,即新建50亩以上稳定供应中心城区的核心蔬菜基地200个,培育发展蔬菜专业村(组)20个以上,建成保障市中心城区供给的蔬菜基地面积6万亩以上,中心城区全年蔬菜综合自给率在50%以上。
围绕这一目标,《方案》提出了科学规划从严保护相对集中连片的蔬菜种植区、发展规模蔬菜基地和专业村(组)、改善规划区域农田基础条件、优化基地蔬菜种植结构、提升蔬菜种植科技水平、发展区域性集约化商品育苗、强化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产销直接对接等8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方案》还提出,将章贡区、赣县、南康区、信丰、兴国、于都、上犹、赣州经开区等列为赣州市中心城区商品蔬菜基地建设重点县(区),每个重点县(区)要建成一个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交通便利、沟渠畅通、田园清洁,达到无公害生产要求的蔬菜标准园。从2016年起,连续3年由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500万元,按照项目化管理办法,用于重点县(区)建设蔬菜基地。
为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与主要任务的完成,《方案》配套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以及一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