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无人机是近年来农业生产中的宠儿,国家也支持农民使用植保无人机来进行农业生产,并对植保无人机进行补贴。重庆市自2017年10月30日至2018年3月30日期间在全市实行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的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补贴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等,对个人购置的植保无人机暂时不予补贴。补贴以定额的方式进行,每档产品补贴额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2017年度补贴试点资金总量控制在1000万元内。
补贴对象须拥有一定数量的经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有相对健全的植保无人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已完成一定规模的植保作业量等。
补贴的试点产品须具备空机重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载药量10升以上等六项技术条件;试点产品生产企业也须具备建有智能化管控平台等三方面条件。
通知规定,购机者购机并在全市辖区内单机完成植保作业面积200亩以上的才能申报补贴,申报时须向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提供购机材料、作业合同、作业量证明等资料。产品申报审批按照企业自主申报、市级研究审定的程序进行。
据了解,重庆市将公布试点产品、补贴标准、操作方式、受益信息、作业信息等情况,公告试点产品技术优势、安全使用风险等提示信息。将实施市、区县、乡镇“三级监管”,对产品质量不稳定、用户投诉较多或售后服务不到位的,给予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