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RDC Cer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Organic Tea 前言 Forward
为了保护农村特别是广大茶区的生态环境,减少和防止由于使用农药、化肥等带来的污染,促进农村特别是广大茶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向社会提供高品质、无污染的茶叶及茶制品,推动中国有机茶的生产、贸易和消费,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制定要点如下:
1、向茶叶行业引入了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的基本准则,符合国际有机农业发展的方向,对保护和改善我国广大茶区生态环境、促进茶业可持续发展、向国内外消费者提供无污染的茶叶制品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2、规定了有机茶生产的生态环境、品种选择、土壤管理、病虫草害治理以及茶叶加工、包装、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原则和技术要求,是指导有机茶生产和加工的技术规范。
3、规定了有机茶的产品标准,特别是产品的卫生指标高于国内外现行茶叶标准。4、规定了有机茶的颁证程序。
本标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有机茶研究与发展中心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振辉、肖强、傅尚文、邬志祥
1 范围 Scope标准规定了有机茶生产的生态环境、品种选择、土壤管理、病虫草害治理以及茶叶加工、包装、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原则和技术要求,是指导有机茶生产和加工的技术规范。本标准是有机茶的颁证标准,适用于绿茶、红茶、乌龙茶、黑茶、黄茶和白茶,以及以茶叶为原料或配料的茶制品。
中国农业科院茶叶研究所有机茶研究与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有机茶中心)依据本标准,对经实地生产过程检查和产品检测确认符合标准的生产者、加工者和经营者颁发有机茶证书,并允许其使用有机茶标志。
2 引用标准 Cited Standards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实施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有机食品生产和加工基本标准
欧州经济共同体委员会法规性文件NO.2092/91: 对农产品有机生产以及农产品和食品有机标识的规定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5009.57-1996 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749-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
GB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8302-1987 茶-取样
GB/T8304-1987 茶-水分测定
GB/T8305-1987 茶-水浸出物测定
GB/T8306-1987 茶-总灰分测定
GB9679-1998 茶叶卫生标准
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WMB48-1981 茶叶包装标准3 定义和基本准则 Definitions and Basic Principles
3.1 定义 Definitions
3.1.1 常规茶园Conventional tea fields:系指允许使用化肥、 农药等措施来提高产量的茶园,它增加了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易造成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土地贫瘠化等。
3.1.2 有机茶园Organic tea fields:系指采用与自然和生态法则相协调种植方式的茶园,强调应用使茶园生态系统保持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生产技术,而不允许使用化肥、农药、基因改良工程等技术。
3.1.3 有机茶Organic tea:采用颁发证的有机茶园生产的鲜叶为原料, 按照有机茶加工要求加工,经有机茶中心认证并颁发有机茶证书的产品。
3.1.3.1 有机红茶Organic black tea:采用颁证的有机茶园生产的鲜叶为原料,按有机茶加工要求,以红茶加工工艺生产出来的红碎茶、工夫茶等,其基本工艺为:萎凋、揉捻(切)、发酵、干燥和包装。
3.1.3.2 有机绿茶organic green tea:采用颁下的有机茶园生产的鲜叶为原料, 按有机茶加工要求,以绿茶加工工艺生产出来的各种名优绿茶、炒青、烘青、晒青蒸青及精制产品等,其基本工艺为:杀青、揉捻、干燥和包装。
3.1.3.3 有机乌龙茶Organic oolong tea:采用颁证的有机茶园生产鲜叶为原料,按有机茶加工要求,以乌龙茶(青茶)加工工艺生产出来的各类岩茶、铁观音、水仙、单枞、包种等,其基本工艺为:晒青、晾青、摇青、杀青、揉捻、烘焙和包装。
3.1.3.4 有机黄茶Organic yellow tea:采用颁证的有机茶园生产的鲜叶为原料,按有机茶加工要求,以黄茶加工工艺生产出来的各类型黄茶,其基本工艺近似绿茶,只是在揉捻前、后或初干后增加了“闷青”过程。
3.1.3.5 有机黑茶Organic dark black tea:采用颁证的有机茶园生产的鲜叶为原料,按有机茶加工要求,以黑茶加工工艺生产出来的黑毛茶及各类紧压茶等,其基本工艺是:杀青、揉捻、渥堆、做形、干燥、包装。
3.1.3.6 有机茶白茶Organic white tea: 采用颁证的有机茶园生产的鲜叶为原料,按有机茶加工要求,以白茶加工工艺生产出来的各类白茶,其基本工艺为:晾青、干燥、包装。
3.1.3.7 有机花茶Organic flowered tea:以颁证的有机茶和有机鲜花为原料,按有机茶加工要求窨的各种花茶;其基本工艺为:茶坯加工、鲜花窨制、筛分、干燥、包装。
3.1.3.8 有机茶深加工制品Organic tea extracts:以颁证的有机茶鲜叶或成品为原料,按有机茶加工要求,采用提取、磨碎等技术生产的茶叶制品,如速溶茶、液态茶饮料、茶叶提取物、茶粉等,不添加任何合成的防腐剂。
3.1.4 有机茶标志Organic tea logo:系指标识产品为有机茶的文字和图案。图案由地球和茶树芽叶组成。地球为绿色,意指通过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等方式生产,保护地球常绿,不受农污染物侵害;茶树芽叶为白色,意指是未受污染、高品质的茶叶及茶制品。
3.2 基本准则 Basic princyples本标准采纳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关于有机种植和加工的基本准则:
3.2.1 生产出足够的优质食品,满足社会的需求。
3.2.2 提高耕作系统中包括微生物、土壤动植物、 植物和动物在内的生物循环和物质循环,保持和提高土壤的长期肥力。
3.2.3 在生产和加工中尽可能利用当地生产系统中的可再生资源, 促进水资源和其他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3.2.4 协调作物生产和畜牧业生产的平衡。
3.2.5 保持生产体系和周围环境的生物多样性, 包括保护植物和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
3.2.6 使各种形式的污染最小化,生产生物可完全降解的产品。
3.2.7 使从事有机生产和加工的每一个人都获得适当的回报,满足其基本需求, 满意其从事的工作,包括有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并逐步走向享受优质的生活。
3.2.8 努力使整个生产、加工和销售向一个完整的有机生产链发展。4 有机茶园Organic Tea Fields
4.1 生态环境 Ecological environment
4.1.1 茶地必须选择空气清新、水质纯净、土壤未受污染, 具有良好生态环境的地区。
4.1.2 茶地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包括大气质量标准、 灌溉水质标准和土壤质量标准。各项标准的监测及评价因子和浓度限值见表1、表2和表3。
表1 有机茶园大气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mg/g3) 项 目浓度限值日平均 1小时平均总悬浮颗粒物(TSP) 0.30 -- 二氧化硫(SO2) 0.15 0.50 氮氧化物(NOx) 0.10 0.15 氟化物 7( gm/3) 20( g/m3) 1.8[ g/dm2.d](挂片法) 注: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1小时平均指任何一小时平均浓度; 连续采样三天,一日三次,晨、午和夕各一次;氟化物采样可用动力采拉滤膜法或石灰滤纸挂片法,分别按各自规定的浓度限值执行,石灰滤纸挂片挂置 七天。表2 有机茶园灌溉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mg/L) 项 目 PH 总 汞总 镉总砷总铅六价铬氟化物粪大肠菌群(个/l) 浓度限值 5.5-5.7 0.001 0.005 0.1 0.1 0.1 2.0 10000 表3 有机茶园土壤各项污染元素的含量限值(mg/kg) 项 目铜铅镉砷汞铬潮土 24.1 21.9 0.103 9.7 0.047 66.6 砖红壤 20.0 28.7 0.058 6.7 0.040 64.6 赤红壤 17.1 35.0 0.048 9.7 0.056 41.5 红壤 24.4 29.1 0.056 13.6 0.078 62.6 黄壤 21.4 29.4 0.080 12.4 0.102 55.5 黄棕壤 23.4 29.2 0.105 11.8 0.071 66.9 棕壤 22.4 25.1 0.092 10.8 0.053 64.5 暗棕壤 17.8 23.9 0.103 6.4 0.049 54.9 紫色土 26.3 27.7 0.094 9.4 0.047 24.8
4.1.3 茶地大气、水质、土壤各项检测数据均应在标准允许范围之内。 评价方法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法。
4.1.4 有机茶种植区与常规农业区之间必须有隔离带,隔离带最好是山、河流、 湖泊、自然植被不得小9米。若隔离带上种植的系作物,必须按有机方式栽培, 但收获产品只能按常规产品出售。
4.1.5 为防止由于大面积耕作带来的病虫害大流行, 种植布局一定要保持一定水平的群落多样性,如不同茶树品种搭配、与其他植物间作等等。
4.1.6 在山坡种植茶树,山顶、山脊、梯田之间须保留自然植被, 不得开垦或消除,并为加强固土、保水、挡风作用专门安排种植特定植物。
4.1.7 在坡地种植茶树要沿等高线或修建梯进行栽种。新建茶园坡度不超过250。
4.2 品种、种子和种苗 Varieties and clones
4.2.1 品种应适应当地的环境条件,并表现出多抗笥。 品种搭配应保持遗传多样性。
4.2.2 禁止使用基因改良工程生产的种子和苗木。
4.3 土壤管理 Soil management
4.3.1 土壤肥力系土壤提供茶树生长的综合能力。 不断提高和稳定土壤肥力是维护土壤资源,进行有机茶生产的核心。高能力土壤是有机茶生产的基础,有机茶园的土壤肥力须达到土壤以力分级1-2级(表4)表4 有机茶园土壤肥力分级参考指标级别有机质(g/kg) 全 氮(g/kg) 有 效 磷(mg/kg) 有 效 钾 (mg/kg) 质 地 Ⅰ >15 >1.0 >20 >120 轻壤、中壤 Ⅱ 10-15 0.8-1.0 10-20 80-120 砂壤、重壤 Ⅲ <10 <0.8 <10 <80 砂土、粘土地
4.3.2 土壤肥沃松软、无杂草、树冠覆盖率高的茶园,应实行减耕或免耕, 提倡使用生物(如蚯蚓等)来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
4.3.3 提倡采用绿肥等覆盖茶园土壤,以涵养土壤水分,促进土壤微生物、 动物的活动,提高土壤肥力。
4.3.4 没有病虫害为害的茶树轻修剪的修剪物应直接返回茶园,并用土盖。 修剪枝杆烧灰还田方法只有在病虫害发生严重的地块采用,应当避免盲目放火烧灰。
4.3.5 肥料使用准则Codrs offertilizer application
4.3.5.1 禁止使用化学合成肥料。禁止使用城市垃圾和污泥、 医院的粪便垃圾和含有害物质(如毒气、病原微生肥、重金属等)的工业垃圾。
4.3.5.2 人畜禽粪尿等试用前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如高温发酵, 以杀灭各种寄生虫久和病原菌、杂草种子,去除有害有机酸和有害气体,使之达到无害化卫生标准。严禁施用不腐熟的人粪尿。
4.3.5.3 有机肥原则上就地生产就地使用。 外来有机肥应确认符合要求后才能使用。商品化有机肥、有机复合肥、叶面肥料、微生肥料等在使用前必须明确已经得到有机茶中心颁证或认可。叶面肥料最后一次喷施必须在采摘前20天进行。使用微生物肥料时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
4.3.5.4 所有有机或无机(矿质)肥料,尤其是高含氮的肥料, 应以对环境和茶叶品质不造成不良后果的方法使用,同时应截断一切因施肥而携入的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污染源。在此基础上施肥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因施肥不当所导致的硝酸盐(NO3)的污染,因此,施肥必须同时考虑肥料种类、施量和施肥时间。
4.3.6 允许使用的肥料 Fertilizers allowed to use
4.3.6.1 有机肥:以有机质为原料的肥料,含大量生物物质、动植物残体、 排泄物、废弃物。有机肥主有畜禽粪(经过无害化处理并降解化学合成农药、 污染物的禽粪便)、绿肥(利用栽培或野生的绿肥植物作肥料,主要为豆科绿肥和非豆科绿肥两大类)、其他(腐殖酸粪肥、饼肥、沼气液肥和残渣等)。
4.3.6.2 微生物肥料:用特定微生物菌种增益生产具有活性的微生物制剂。 特定微生是物和生命力活动能改善植物的营养,或产生植物生长激素,促进植物生长。包括根瘤菌肥料、固氮菌肥料、磷细菌肥料、硝酸盐细菌肥料、复合微生物肥料几大类。
4.3.6.3 半有机肥料(有机复合肥) :无害化处理后的畜禽粪便及其它微生物废物加入适量的微量营养元素制成的肥料。
4.3.6.4 无机(矿质)肥料:矿物经物理工艺制成养人呈无机盐形式的把料;无机(矿质)肥料包括矿物钾肥、矿物磷肥(磷矿粉)、煅烧磷酸盐(钙镁磷肥、脱氧磷肥)、石灰、石膏。
4.3.6.5 叶面肥料:喷施于植物叶片并能被其吸收利用的肥料。 叶面肥料中不得含有化学合成的生长调节剂;叶面肥料含微量元素的叶面肥(Cu、Fe、Mn、Zn、B、Mo等微量元素及有益元素为主配制的肥料)和含有植物生长辅助物质的叶面肥料(用天然有机物提取液或接种有益菌类的发酵液,再配加一些腐殖酸、藻酸、氨酸等配制的肥料)两大类。
4.3.6.6 其它肥料:不含有毒物质的食品、纺织工业的有机副产品,以骨粉、 骨酸废渣、氨基酸残渣、家禽家畜加工废料、粮厂废料制成的肥料。
4.4 病虫害和杂草防治Comtrol kf pests,diseases amd weeds
4.4.1 农药使用准则 Codes of pesticide application
4.4.1.1 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化学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 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禁止使用生物源农药中混配有机合成农药的各种制剂。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及制剂。
4.4.1.2 从茶树、病虫草和有益生物等整个生态系统出发, 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草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开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化,减少各类病虫草害所靠怕损失。
4.4.1.3 优先彩农业措施,通过先用抗虫品种、培育壮树、加强栽培管理、 中耕除草、封园、间作套种等一系列措施,起到防治作用。
4.4.1.4 尽量利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 对病虫害应特别重视采取预防,减少初侵机会,切断再侵染循环;采用机械和人工除草等措施,防治草害。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农药时,应遵守有机茶农药使用准则。
4.4.2 允许使用的农 pest killers allowed to use提出请求并经有机茶中心核准同意允许有条件地使用下列农药,见表5。
4.4.2.1 微生物源农药:指直接利用生物活体或生物代谢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生物活体的物质或从生物体撮的物质作为防治病虫草害。
4.4.2.2 矿物源农药:有效成分起源于矿物的无机化合物农药。
4.4.2.3 有机合成农药:由人工研制合成, 并由有机化学工业生产的商品化的一类农药,包括中等毒和低毒类杀虫杀螨剂,杀菌剂,除草剂。表5 有机茶园允许使用的农药农药种类农药名称物源微生农用抗生素春雷霉素,多抗霉素(多氧霉素),井岗霉素浏阳霉素,华光霉素活体微生物农药绿僵菌,蜡蚧轮枝菌苏云金杆菌,乳状芽孢杆菌核型多角体病毒,颗粒体病毒动物源农药性信息素寄生性、捕食性的天敌动物,如赤眼峰、瓢虫捕食螨、各类天敌蜘蛛及昆虫病原线虫植物源农药除虫菊素、鱼藤酮、植物油乳剂印楝素、苦楝、川楝素矿物源农药硫悬浮剂,可湿性硫,石硫合剂硫酸铜,王铜,氢氧化铜,波尔多液
4.4.3 禁止使用的农药pesticides prohdited to use
禁止使用的农药见表6。表6 有机茶园禁止使用的农药农药种类农药名称有机氯杀虫剂滴滴滴、六六六、林丹、甲氧DDT、硫丹有机氯杀螨剂三氯杀螨醇有机磷杀虫剂甲拌磷、乙拌磷、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氨磷、甲基异柳磷、治螟磷、氧化乐果、磷胺、地虫硫磷、灭克磷(益收宝)、水胺硫磷、氯唑磷、硫线磷、杀扑磷、特丁硫磷、克线丹、苯线磷、甲基硫环磷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涕灭威、克百威、灭多威、丁硫克百威、 丙硫克百威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所有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二甲甲脒类杀虫杀螨剂杀虫脒卤代烷类熏蒸杀虫剂二溴乙烷、环氧乙烷、二溴氯丙烷、溴甲烷二、四-D类化合物除草剂或植物生长调节剂二苯醚类除草剂除草醚、草枯醚植物生长调节剂有机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除草剂各类除草剂
4.5 鲜叶采收和运输 plucking and transportatikn fresh leaves
4.5.1 采收鲜叶应遵循采留结合、量质兼顾和因园制宜的采摘原则, 使茶树能够持续健壮生长。
4.5.2 手工采茶严禁捋采和抓采,并保持鲜叶芽叶完整、鲜嫩、匀净, 不夹带蒂头、茶果和老枝叶。
4.5.3 机械采茶应根据树高、树势及茶类变化合理掌握,保证采茶质量, 采茶机动力必须使用无铅汽油,使用时防止汽油、机油污染茶园土壤和茶树。
4.5.4 盛装鲜叶的器具,采用清洁、通风性良好的竹编、网眼茶篮或篓筐, 装叶量不得超过150kg/m3,禁止使用布袋、塑料袋等软包装材料盛装茶鲜叶。
4.5.5 贮运鲜叶过程中应注意轻放、轻压、薄摊等,以减少机械损伤。 切忌紧压、日晒、雨淋,避免鲜叶升温变质,影响产品质量。
4.6 常规茶园向有机茶园的转化Conversion from conventional to organic
4.6.1 生产者可以将其常规茶园一次或分阶段地转化成有机茶园。 转换茶园的环境质量必须符合表1、表3的要求。在转换期间,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有机种植,不使用任何有害的化学合成物质。经有机茶中心认证,可以颁发“转化期有机茶”证书。常规茶园向有机茶园转换,转化期为24-36个月。
4.6.2 生产者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完善的、可操作的转化方案,该方案包括:茶园及其栽培管理前三年的历史情况:制订保护和改善茶园生态环境的技术措施;制定能持续供应茶园肥料、增加土壤肥力的计划和措施;制定和减少防治茶园病虫害的计划和措施。
4.6.3 转化的时间安排Time plan of conversion
4.6.3.1 生产者的第一块茶园获得颁证后, 其余的茶园原则上应在三年内全部转化成有机茶园。已转化的茶园不得在有机茶业和常规茶业之间来回反复。
4.6.3.2 弃荒三年以上重新改造的茶园可视为符合本标准的最低要求而不需要转化期,新开垦地茶园也不需要转化期,在有能力持续供应茶园肥料、增加土 力的计划和措施的条件下,可以在申请当年获得认证。
4.6.3.3 如果有可以信服的证明材料证明在近三年内的生产管理技术符合本标准的最低要求,可以申请认证。
4.6.3.4 在转化计划执行期间,有机茶中心将对其情况进行检查,若认为该茶园不能达到本标准最低要求,将要求延长转化期。5 加工processing
5.1 场地卫生及设备清洁 Sanitation of processing site and equipment
5.1.1 茶叶加工厂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记录制度。
5.1.2 茶叶加工厂及其附属用房新建、扩建、 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要求。
5.1.3 茶叶加工厂必须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 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所有加工及中间存储区域应当具有光滑、便于清洗的地面和墙壁。定期对上述区域进行清洗。
5.1.4 有相应的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蝇、防鼠、洗涤、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5.1.5 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物理等方法消除苍蝇、产、 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较远距离。
5.1.6 有机茶加工中使用的机械、用具等设备必须用不含有污染物的材料制成, 使用前必须用清水清洗,在加工过程中及加工结束后,对各种设备与场地,均应保持整洁、卫生,并经常清洗。清洗用水水质必须达到GB5749-199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5.2 人员及其健康Labours and their hralth
5.2.1 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清规,关心茶农、工人的生活与工作条件。 所有参与有机茶叶生产的人员上岗前均需接受有机茶生产培训。
5.2.2 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可参加工作。
5.2.3 不允许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机茶叶加工。
5.2.4 生产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工作前必须将手洗净, 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5.3 加工peocessing
5.3.1 有机茶加工中的鲜叶原料必须来自经颁证的有机茶园。 原料的质量和等级划分执行国家有关茶叶标准或企业标准。
5.3.2 有机茶园和常规茶叶鲜叶原料不得混合加工, 如果一个茶叶加工厂既要承担有机茶加工,又要承担常规茶加工,必须错开加工日期,原则上两种,加工不得在同一天进行。
5.3.3 加工工艺流程要合理,根据各茶类(包括深加工)产品的企业标准, 按原料的级别,和不同的加工技术,保证有机茶产品质量。在加工过程中只能是以物理的方法处理允许自然发酵。
5.3.4 禁止使用任何人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剂、维生素和其它添加物。 可以使用以有机方式种植的天然的茉莉鲜花等。
5.3.5 有机茶深加式用水的水质,必须达到GB5749-199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5.3.6 有机茶加工产品加工后的副产品如茎梗、茶灰或深加工的残渣等, 经堆制后作茶园肥料。
5.4 批号系统Lot numbers
5.4.1 为了保证有机茶的品质和可追溯性,每次加工的有机茶都需编以批号。 其编号方法如下:单位名称缩写(字母) 地块号 年 份 月份 生产批次W F 01 99 07 01 (WF01990701)
5.4.2 在加工过程中和中转贮存及最终产品上, 都必须在显著位置上标明批号系统。在出厂记录和销售发票上必须标明批号。6 包装、贮藏、运输、销售Packging,Storing,Shipment ang Selling
6.1 包装和标识Packaging and labeling
6.1.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关于食品包装的规定。 所有包装材料必须不受杀菌剂、防腐剂、熏蒸剂、杀虫剂等物品的污染,防止引入二污染。6.1.2 尽量减少茶叶原有营养成分及色泽的损失。便于储存及运输, 保质期较长。增加消费者感官享受,增加消费欲望。
6.1.3 避免使用非必要的包装材料,避免过度包装。
6.1.4 包装材料/包装方式Packing materaks/,ethods
6.1.4.1 有机茶产品的包装(含大小包装)材料,必须是食品级包装材料, 主要有:纸板、聚乙烯(PE)、铝箔复合膜、马口铁茶听、白板纸、内衬纸及捆扎材料等。
6.1.4.2 接触茶叶产品的包装材料应具有保鲜性能(如防潮、阻氧等);无异味, 并不得含有荧光染料等污染物。
6.1.4.3 包装材料的生产及包装物的存放必须遵循不污染环境的原则。因此, 不准用聚氯乙烯(PVC)、混有氯氟碳化合物(CFC)的膨化聚苯乙烯等作包装材料。对包装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分类及进行无害化处理。
6.1.4.5 各种包装材料均应坚固、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机械损伤等。 各种包装材料的卫生、规格应符合WMB48-1981②《茶叶包装标准》的要求。
6.1.4.6 推荐使用无菌包装真空包装、充氮包装来包装有机茶叶。
6.1.4.7 在产品包装上的印刷油墨或标签、封签中使用的粘着剂、印油、 墨水等都必须是无毒的。
6.1.5 标签Labeling
6.1.5.1 有机茶产品的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要求。
6.1.5.2 标签是指有机茶包装容器上的一切附签、吊牌、文字、图形、 符号及其他说明物。主要内容为:茶叶名称、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净含量及厂名、厂址、批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志、条码等。标签内容必须清楚、简单、醒目,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产品。
6.1.6 有机茶标志的使用Use oforganic tea logo
6.1.6.1 有机茶标志(包括图案和文字) 只能在有机茶中心颁发有机茶证书的产品上并在证书限定的范围内使用。
6.1.6.2 有机茶标志在产品包装标签上印刷, 必须按正式发布的标志式样颜色和比例制作,尺寸大小必须按标准图样放大和缩小。
6.2 贮藏Storing
6.2.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关于食品贮藏的规定。 禁止有机茶与化学合成物质接触,严禁有机茶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接触。
6.2.2 有机茶与常规产品必须分开贮藏,要求设有机茶志用仓库。 仓库必须清洁、防潮、避光和无异味,并保持通风干燥,周围环境有清洁卫生,并远离污染源。
6.2.3 贮藏有机茶必须保持干燥,茶叶含水量须符合要求。 仓库内配备去湿机或其它去湿材料。用生石灰(包括其他可用作有机茶防潮材料)作为茶叶的防潮去湿物品时,要避免茶叶与生石灰接触,并定期更换。提倡对有机茶进行低温、充氮或真空保存。
6.2.4 入库的有机茶标志和批号系统霜清楚、醒目、持久,严禁受到污染、 变质以及标签、唛号与货物不一致的茶叶进入仓库。不同批号、日期的产品应要分别存放。建立严格的仓库管理档案,详细记载出入仓库的有机茶批号、数量和时间。
6.2.5 保持有机茶仓库的清洁卫生,搞好防鼠、防虫、防霉工作。禁止吸烟, 严禁使用人工合成的杀虫灭鼠剂。
6.3 运输Shipment
6.3.1 运输有机茶工具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严禁与有毒、有害、 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6.3.2 装运前必须进行有机茶的质量检查,在标签、 批号和货物三者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运输。填写的有机茶运输单据,要字迹清楚,内容正确,项目齐全。
6.3.3 运输包装必须牢固、整洁、防潮,并符合有机茶的包装规定。 在运输包装的两端应有明显的运输标志,内容包括:始发站和到达站名称,茶叶品名、重量、件数、批号系统,收货和发货单位名址等。
6.3.4 运输过程中必须稳固、防雨、防潮、防曝晒。装卸时应轻装轻卸, 防止碰撞。
6.4 销售Selling
6.4.1 销售点必须远离厕所、坑塘、垃圾和产生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场所, 室内建筑材料及器具不得含有毒素和有异味的物质,以免对有机茶产生污染。室内必须卫生清洁,并配有有机茶的贮藏、防潮、防蝇和防尘设备。严禁犬、猫进入。
6.4.2 直接盛装有机茶的容器必须严格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并保持干燥整洁。 消毒采用干热和紫外光等物理机械的方法,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洗涤剂和杀虫剂作为消毒剂。
6.4.3 销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保持衣服、手以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并了解有机茶的基本知识。
6.4.4 销售单位要严把进货关。必须检查进货单位的有机食品证书、 商标及其它法律文件;严格按有机茶的质量标准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茶叶品质、规格、批号和卫生状况等。拒绝接受证货不符和质量符合标准的茶叶。
6.4.5 提倡设立有机茶销售专柜,实行先进先销和进货、销售、收费、 消毒及工具专人负责。严禁有机茶与普通茶混合销售。
6.4.6 售货员对所出售的茶叶应随时检查,一旦发现变质、 过期等不符合标准的茶叶应立即停止出售。7质量检测与判定QUality Inspection
7.1 卫生检验Sanitation inapection卫生检验是检测有机茶的有害成分。检测方法与常规茶叶产品相同。检验内容包括重金属含量和农药残留量,主要检测项目和指标列于表7。表7 有机茶卫生指标项 目标 准备注铜(mg/kg) < 30.0 铅(mg/kg) < 1.0 紧压茶:2.0 砷(mg/kg) < 0.20 六六六(mg/kg) 不得检出 DDT(mg/kg) 不得检出 三氯杀螨醇(mg/kg) 不得检出 氰戊菊酯不得检出 甲胺膦不得检出
7.2 感官检验Sensory testing感官检验是检测人员运用正常的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评定茶叶品质的优劣。检验的内容与常规茶叶产品相同,主要有茶叶的外形、汤色、香气、滋味、叶底五项因。检测方法:取具有代表性茶样150g,在茶样盘中审评外形,再从中称取3g茶样放入审评杯内,再冲入150ml沸水(100℃),浸泡5分钟后,将茶汤沥入审评碗内, 随即评其汤色,嗅杯内香气,尝茶汤滋味,最后看杯中的叶底。对上述五项因子分别写出评语和评分,对照生产企业采用的标准判定是否合格。
7.3 理化检验Chemical analysis理化检验是检测茶叶品质的一般成分。检验方法与常规茶叶产品相同,检验内容有粉末、碎茶、水分、灰分、水浸出物、粗纤维、茶多酚、氨基酸和咖啡碱等,其中水分、灰分和水浸出物的标准列于表8。表8 有机茶理化指标项 目标准备注水分(%) < 6.0 白茶和花茶:7.5,紧压茶:8.5 总灰分(%) < 6.9 紧压茶:7.0 浸出物(%) 水> 30 8颁证和管理Certification Management
8.1 颁证申请Application to certofocation
8.1.1 申请者向有机茶中心提出申请,索取申请表, 并将填写的申请表返回有机茶中心。
8.1.2 有机茶中心根据申请表所反映的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如同意受理, 则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向中心交纳申请费后,有机茶中心将全套调查表及有关资料发给申请人。
8.1.3 申请人将填写好的调查表返回给有机茶中心。 有机茶中心对返回的调查表进行审查,若没有发现明显违背有机茶颁证标准的情况,将与申请人签定审查协议。一旦协议生效并确认申请人已经支付相关费用后,有机茶中心将派出检查员,对申请者的茶园、茶叶加工厂和贸易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采集样品。
8.1.4 申请人在递交调查表或在接受检查时, 尽可能全面地向有机茶中心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对于颁证委员会在确认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是否按照本标准进行生产和加工,并决定对产品是否予以颁证是非常重要的。这些材料包括茶树生长、产量、投入物的用量和日期,投入物的使用方法、病虫害管理、修剪、采摘记录等;加工和销售记录,产品批号、入出库记录、运输记录等;土壤、鲜叶、成茶分析记录;等等。
8.2 检查员Inspectors
8.2.1 检查员是根据本标准进行公正和独立评估的人员。 检查员不得是颁证产品交易任何一方的雇员,或是与颁证产品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的公司雇员。检查员不得在实施检查的前/后为申请者工作或担任某种职务。
8.2.2 检查员向申请者提供的咨询和建议仅限于帮助申请者理解本标准和指出有有机茶生产中的不足之处。在颁证年度内,检查员不得为了获取额外的咨询费,同时为申请者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否则不仅要取消检查员的资格,同时也要取消接受检查员咨询的单位使用有机茶标志的权利。
8.2.3 检查员受有机茶中心的委托对申请者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员必须参加有机茶中心培训并获得有机茶中心检查员资格。检查员向颁证委员会递交检查报告并提出予以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建议,并不等于申请一定可以获得颁证。
8.2.4 检查员与被检查单位之间是一种平等和信任的关第。 在涉及商业秘密和特别技术秘密和情况下,检查员和被检查单位之间签定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和协议。
8.3 检查Inspecting
8.3.1 认证检查。有机茶中心在受理申请, 对申请者所申请的内容都要进行现场检查,以评估其是否达到有机茶中心颁证标准。检查必须在生产季节进行。对茶园的检查面积不得少于申请颁证面积的1/3。
8.3.2 不通知的检查。 不通知检查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违背有机茶中心颁证标准的行为,保证产品符合颁证委员会关于提高管理体系质量的要求。通常,不通知检查比较简单,包括必要时取样进行检测分析。当有违背或产品不符合颁证标准并受到举反,常需要进行不通知检查。所有举报材料必须是书面形式递交有机茶中心,以便进行调查。
8.4 颁证委员会Certifying Committee
8.4.1 有机茶中心设颁证部,负责管理和协调颁证程序中的有关工作, 包括申请材料初审,受理,指派检查员,制定现场检查的计划,文档管理等,并确保将完整的资料及证明材料递交颁证委员会。
8.4.2 颁证委员会由熟悉茶叶科技、生产、 管理和生态有机茶颁证标准专家组成,与颁证产品的生产和单位没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
8.4.3 颁证委员会针对检查员的报告、相关的调查表和证明材料,对照本标准, 评价申请者是否符合有机茶最低要求,作出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拒绝颁证和有机转换颁证的决定。
8.4.3.1 同意颁证:如果申请者完全符合颁证标准,将获得有机茶园/茶厂/ 经营者证书,其产品可以使用有机茶标志。
8.4.3.2 有条件颁证:如果申请者能基本达到颁证标准,但有必要作若干改进时,在收到申请者愿意对要求改进之处的书面承诺以后,可以获得有机茶园/茶厂/经营者证书,允许其在产品上使用有机茶标志。
8.4.3.3 拒绝颁证:申请者如达不到颁证标准,颁证委员会将拒绝颁证, 并向申请者提出转化的建议。
8.4.3.4 有机转换颁证:如果申请人的茶园前3年曾经使用过禁用物质,但在1 年前就开始按照有机生产要求进行转换,并且计划一直按照有机方式进行生产,则可颁发有机转换茶园证书。从有机转换茶园收获的鲜叶,按照有机方式进行加工,可作为有机转换产品进行销售。
8.5 取消颁证Certification deprivation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颁证委员会可以取消颁证。
8.5.1 生产销售档案的记载不完全且没有改进;
8.5.2 有机茶在处理过程中受到化学物质污染, 或者经过了辐射和禁用物质熏蒸处理,或检出有禁用物质残留;
8.5.3 生产者对品质低劣、土壤肥力下降、水土流失等问题, 没有采取相应的对策;
8.5.4 对有条件颁证没兑现所作的改进承诺;
8.5.5 向检查员或颁证委员会反映的情况不真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颁证。
8.6 申诉Appeal
8.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和消费者可以向农业部投诉;
9.6.1.1 产品符合申请要求,但申请未被受理;
8.6.1.2 对取消颁证有异议;
8.6.1.3 不按规定收费;
8.6.1.4 有机茶中心的其他违规行为。
8.6.2 投诉时递交书面申诉书,写明投诉要求和理由,并提出必要的证据。
8.6.3 处理申诉所需费用按实际支出由责任承担。